说说历史上的土地公有制

土地归国家所有,农民承包经营。有经营权,没有所有权。

这个是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的产物。

这个看起来很先进,但是其实却是古代玩过玩剩下的东西。

在日本,公元646年,日本大化改新的时候,就是实行的这个制度:

1. 班田制規定土地國有,

2. 六歲以上之公民,男子每人授田十一公亩,女子則為男子的三分之二,謂「口分田」,

3. 官員依等級另有授田,至於官奴婢與私奴婢亦各有授田。

4. 每六年进行一次统计同授田。

5. 人死了,田地歸公,没死就归你用一辈子,田地終身受用,並负担交租,死後官府收回土地。

而基本是同时期的中国北魏,以及后来的隋,以及唐的前期,也是实行这个制度:

1. 土地共有

2. 露田(口分田):男十五歲以上給四十畝,女二十畝,奴婢也可以有露田,死後把田地還給官府。

3. 桑田(永業田):給男人一人二十畝,作為自己的財產,不用還給官府,但不可買賣。

4. 政府向农民分配一定数额的露田,农民年满66岁或身死后须将田归还官府。
    露田只能种植穀物和桑麻,不许栽种树木,并不许买卖。
5. 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、调帛或麻,还必须服徭役和兵役。
6.  地方官吏按品级授给公田。

看起来比起邓小平的农村经济改革,一点都不差啊。

后来这种看起来很有道理的土地公有制度是怎么失败的?

都是官府玩坏的。

1. 不是收租吗?那就拼命收,税收过重,种的田不够交租的,农民放弃土地逃跑。

2.  不是按人头供给田吗?官府可以造假啊。

3.  好田给谁,坏田给谁?那不是官府说了算吗? 贿赂必须的。否则给你石头田,一样要交租。

4.  田是分了,可是供水灌溉谁来搞?以前是大地主的时候,大地主搞,现在大家分了田,谁会为大家去搞灌溉?

5.  谁来开荒地?不是田都是国家分配的吗?我吃多了才会去开荒地。

6. 当官的利用权力,搞假人口占据了大量土地,剩下的国有土地不够了。

搞到最后,就散了啊。


No post found!

Scroll to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