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大选投票三原则

两个多月前在一篇博文里我说过,作为独立选民,我对两个党派的候选人、对任何政治家都不“热爱”,投票时经常是两害而取其轻。这一次,原先是我反感“廉颇战黄忠”,现在换了一个人,我进一步了解其人和主张,还在权衡之中,依然没有决断。

因为下周起将要离开美国一个多月,回来的时候大选投票日刚好过了,所以我从网上要了absentee ballot要在我离开之前寄出去。我所在的纽约州是深蓝州,在选举人团制度下,我这一票投给谁其实都是不作数的。但我还是要投票。十几年前我入籍时,我就给自己定下了投票“三原则”,至今没有任何改变 —

  1. 积极原则:我一定要投票
  2. 独立原则:我不属于任何党派
  3. 私密原则:我的选择不告诉任何人

我要投票,归根到底是我珍惜以选票为标志的民主制度。也许在我这个州,我的选票对结果不产生影响。但一个州之所以成为“红州”或者“蓝州”,正是那个州千百万人民行使公民权利的结果。而且,民主选举制度是一个综合的体系。在低一级的选举中,民主党政治家在红州执政,或者共和党政治家在蓝州执政都很常见(比如朱利安尼曾是纽约是市长,施瓦辛格曾任加州州长,更不用说克里顿曾在深红阿肯色州当州长十几年)。此外,选举也未必是关于党派的。前年我们这个学区board member 增补,一位印度裔居民积极拉票,他对预算的计划符合我的希望,我就投了他的票。在美国,投票不一定是选总统,投票的结果是重要的。

时不时能看见文章和言论,说这个国家的一切都是被有钱人、被大佬、被华尔街、或者被什么法力无边的黑暗势力控制的,投票没有用。说这种话的人,若不是墙内五毛,就是民主的力量过于不信任的人,或是阴谋论者。年薪3万的清洁工当然与比尔盖茨的影响力不能比,但一人一票这个东西,是有权有势的人也摆平不了的。8年前,大多数人不相信川普能赢,4年前,大都数人不相信他会输。最终起作用的,恰是小人物的一张张选票。

我心里很看不上的,是不相信民主、法治,却长期呆在美国这个“人家”的地盘上的一群人。他们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,动不动就说自己受歧视,但却自我边缘化,不自强、不争取,只会在中文网上唧唧歪歪。

一个法治的国家,离不开民主的制度,否则必然陷于没有透明度的独裁。在这一点上,我对美国依然有着审慎的信心。一个月前,纽约州(共和党)众议员George Santos,在联邦机构的调查和证据面前,承认他犯有跟欺诈有关的多项重罪,等待他的可能是数年的监禁。就在这几天,FBI对纽约市(民主党)市长Eric Adams 的犯罪调查浮出水面,此人正面对收受贿赂、挪用竞选经费等多项严厉指控…… 包括FBI在内的美国执法机构,依然能够保持其基本的独立性和公正执法,是我对这个国家依然有信心的重要前提。

我之所以是独立选民,主要的原因在于我对两党的政策和执行结果总体上毁誉参半。这方面例子太多,我不具体说了。时常听到政治倾向性很强的朋友指责另一党派的总统在“搞垮美国”,于是两方吵得昏天黑地。不管谁当总统,我愿意相信他们主观上的积极愿望。总统是一些有政治理想的个体,他们的权力欲肯定高于常人,品德总体上可能与普通人差不多(但因为政治手腕,常显示出比常人更多的不堪。)我愿意相信他们都是爱国者,希望通过在任期间国家的发展繁荣而让自己名垂青史。

然而理想与现实结果不一样,站在不同立场上的人对结果的评价也不一样,有些事情还需要历史的沉淀。比如阻止老布什连任的经济危机,可能是此前大受赞誉的“里根经济学”的延迟的副作用。克林顿时期经济繁荣、股市高涨、政府没有债务,这究竟是克林顿领导有方,还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技术革命让他躺赢,也很难说。小布什年代的第二次海湾战争历来遭到诟病,但如果放到9-11刚刚发生不久、美国对国家安全比较偏执的大背景下去考虑,那么鹰派用力过猛的责任由他一人承担,恐怕也是有失公允的。

鉴于以上考虑,我认为大选的最终的胜出者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“坏人”。我坚决反对对总统候选人进行人格的侮辱,比如称哈里斯是“小三”、“破x”,称川普为“罪犯”、“川骗”等等。如果有看官觉得只有这样称呼才有力,才过瘾,您跟我不在一个频道。选总统不是选模范公民,是看其政治理念是否靠谱。哈里斯是不是“睡”上去的,见仁见智,不是我特别关心的问题。我的下属中有一位,她已故的爷爷是银行家,跟年轻的川普打过一些交道,据她转述,川普是个as*h*le。但又怎样呢?这种信息对我的选择不会有什么影响。

我的两个孩子这回第一次达到投票年龄,我鼓励他们投票。日前看到一篇博文,有网友写文章说终于说服自己的儿子投票了。点进去一看,原来不是说服孩子投票,而是说服孩子投票给某个候选人,这跟我的立场是迥然不同的。我只希望孩子去投票,至于投给谁,那是他们自己的的选择。我当然不是与孩子完全没有关于政治的交流。比如我日前跟女儿说,如今共和党的许多政策,比两代人以前的民主党还要  liberal。她马上回:这不是很正常吗?时代在发展。·我不再多言。相信年轻一代是我的准则。

日常生活中,对大多数事情,我都是立场明确,不怕争论的。然而大选投票则是例外。当年我第一次投票时就给自己定下规矩:我的票投给谁,我不告诉任何人,包括家人。有一次我父亲问我,我跟他说无可奉告,他不高兴,我也很过意不去,但规矩不变。我的“私密原则“,源于自己在美国政治上中间派的立场。美国的总统候选人或其党派,在我心中都不是压倒优势,经常是40:60,甚至49:51。所以我不愿给人我支持哪个党、或是某位候选人的拥趸的错误印象。因为这不是事实。

几周后我回到美国的时候,大选应该已经尘埃落定了。当然不排除2000年大选的那种极端情况,即过了19天依然无结果。这次大选,结果非常接近和出现某种意外都是可能的。对我来说,不管是哈里斯1.0还是川普2.0,都是有趣的章节。我希望今后四年精彩。退一步讲,哪怕四年演砸了,也不没有什么了不得的。我依然相信美国民主制度在未来的纠错能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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