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制衡的公权力,是腐败的同义词,是独立自主的商品市场最可怕的敌人。现代民主制度的出发点,是假设手握公权力的每个人,如果没人约束没人看管,都会本能地滥用职权,以权谋私。现代民主制度的设置,以阻止公权力被滥用为目标,通过分权制衡,媒体监督,直接选举,铲除当权者滥用权力贪污腐败的土壤。
政治体系中,做官掌权的,有没有有情怀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人? 现代社会的假设,是这样的人不存在。手握公权力的人们,包括华盛顿林肯,整天被看着防着,兴许真能有些为民服务的情怀,能做不少好事,但如果不被看着不被防着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,就都会变成坏蛋。
余下来我们讲旧文明社会的腐败和治理。中国两千年集权专制的社会制度,经济腐败权力腐败,一直是无药可治的顽疾。中国有句俗话,叫破家的知县。在集权专制的架构中,知县是芝麻官,但他们掌握的权力,足以让其治下的子民家破人亡。握有这样的权威的人们,会本能地以权谋私。结果就是官府衙门朝南开,有理没钱莫进来。腐败有没有人管?当然有。但理论上有人管,和真有人管,还要管得让大家都不贪腐,不是难做,而是根本没法做。集权的社会体制中,对各级官吏的管控监督,不但有系统,有时甚至是极端严苛。对贪腐官员的惩治,动不动就是杀头抄家。清朝科场舞弊三大案,主考的一品大员,全体考官,不是斩首,就是绞刑。所有的涉案人员抄家充军流放宁古塔,妻子儿女入官为奴。
如何建立有效的监控制度,约束各层官吏,整治腐败,事实上是中国历代最高统治者着力最多,但始终也无法解决的难题。 究其根本,是因为第一,规章制度再完备,要靠人一层一层去执行,这些执行的人,行为本能也是贪赃妄法;第二,反腐败往往和权斗搅在一起,比如明朝的蓝玉案,清朝的和珅案,现在的习近平反腐,到底是反腐败,还是拿反腐败做借口清除异己,说不清楚;第三,没有约束的公权力,是腐败的同义词,绝对的权力,是绝对的腐败,拥有最高统治权力的皇帝,本身就是腐败的化身。集权专制的社会制度,是腐败的温床。
现代社会分权制衡,直接选举的民主制度,是治理权力腐败唯一有效的途径。今天的民主自由的西方社会,经济腐败权力腐败,不是没有,但有也是个例,成不了系统,更成不了气候。
当然民主制度,不可能包治百病,特别是用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方,印度南美非洲,对当地的经济发展,文化进步,腐败治理,往往是事倍功半,没有大用。 最近的突出的例子,是美国人刻舟求剑,在阿富汗搞民主,结果是一地鸡毛,大败而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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