权力无论是被分立了,还是被分配了,如果没有独立的选举制度作为后盾,制衡就是一句空话。分开了的权力,必须掌握在互不统属,可以真正独立行事的不同的人手中。中国现在也有自己的国会,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,也有最高法院,也有以总理为首的执行机构, 但是,这三个机构,什么人什么时候进去,什么人什么时候被踢出来,独裁者有决定权。这样的设置,也把权力关在笼子里,也在笼子上上了几把锁,但是钥匙谁拿着,定于一尊,整个制度,不但对独裁者的权力没有任何约束制衡,反倒成了他对下属分而治之的工具。
民主制度的灵魂,是直接选举。 对被分解了的公权力,用直接选举制衡,简便高效。选举制衡的一般原则,是地方大了,权力分立加直接选举。地方小了,没必要分立,就直接选举。 美国国会和以总统为首的执行机构,互不统属。国会分两院,参议院,众议院。参议员,每州两位,每位任期六年,是各个州的全体民众,一人一票选出来的。众议员,任期两年,是将全国划成435个人口大致相同的选区,每个选区的民众,一区一个选出来的。美国总统,任期四年,也是全国人民一个州一个州一票一票选出来的。美国的选举设计,不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简单,既要照顾到每个州的人口多寡,又要考虑到各州之间的利益平衡。所以众议员,按人口分配,但是参议员,就州不分大小,每州两名。选总统也不是简单的一人一票的多数决。每个州,按这个州在参众两院的议员总数,分派选举人票。全美国,一共538张选举人票。五十个州535张加华盛顿特区3张。州小人少,选举人票就少,州大人多,选举人票就多。阿拉斯加(Alaska)州小人少,一个众议员加两个参议员,就3票,加州 (California) 州大人多,48票。选总统,先在每个州一人一票定输赢,谁赢了,这个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就归谁。最后汇总,谁多谁赢。2016年的总统选举,希拉里克林顿得的一人一票的总票数,比川普多两百万,但是她输了。
政府做每一件事,都必须有法律依据,一条法律,一般情况下,需要众议院多数通过,参议院多数通过,然后总统签字同意。这样的制度,把联邦政府的权力,关在笼子里。笼子上有三把锁,一把众议院能开,一把参议院能开,一把总统能开。 三把锁都开了,权力才能被放出来。
联邦国会众议员的选区,每一个也就一百多万选民。你想代表这个选区,唯一要琢磨的,是这一百多万人想听什么,想要什么。总统想听什么要什么,于你无关。一个选区,地方就这么大,一百多万人,大家的想法需要,分歧一般不大,但是不同的选区,选民的想法利益,就很不一样,所以众议员们,在国会山庄天天吵架。最后什么通过,什么通不过,大家投票多数决。参议员是全洲选,地方大选民多,要选上,比众议员难很多。总统是全国人民投票选,所以总统,要一天一天地看民意调查定政策。他想办什么事,先要提法案,提上来的法案,需要参众两院通过。白宫办公室主任最重要的工作,是说服两党议员,投总统的同意票。议员们同意不同意,要看你想做的事,对他代表的一百多万选民有没有好处。所以国会投票前,总统也好,反对派也罢,都号召选民给他们选区的议员办公室打电话,反对的电话多了,总统怎么求他同意,也没用。结果就是政府总统想做的事,大多数做不成。做不成是好事,因为做事就是折腾, 一个国家一个社会,最怕的是折腾,治大国如烹小鲜,不能翻来覆去地折腾。吵吵吵做不成,是不折腾。但是话说回来,一件事,一旦整个社会形成了共识,政府的决策行动,比专制集权的体制还要雷厉风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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